職稱 |
分機 |
業務職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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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星輔課長 |
310 |
綜理建設課業務、上級交辦事項。 |
廖課員 |
316 |
辦理北埔村反映查報事項。 辦理無套繪證明、無農舍證明、使用分區證明、接水接電申請、協助違建查報。 路燈管理(維護)。 都市計劃業務。 |
徐技士 |
311 |
辦理南興、南坑、水磜及外坪村反映查報事項。 道路路權申請。 上級補助款及小型工程。 |
徐約僱人員 |
313 |
辦理大湖、大林及埔尾村反映查報事項。 水利工程。 道路、水溝、野溪清理工程。 上級補助款工程及小型工程。 |
方技佐 |
314 |
辦理南埔村反映查報事項。 街道指示牌、反射鏡業務。 路燈管理(新設)。 上級補助款工程及小型工程。 天然災害統籌窗口。 |
詹工友 |
308 |
瀝美土申請及通知發放。 經費請核、協助民眾申請諮詢及本課公文檔案整理。 |
臨時員林先生 |
315 |
瀝美土申請及通知發放。 協助本課大事紀、土地同意書彙整及本課公文檔案整理。 |
臨時員莊小姐 |
312 |
協助民眾申請諮詢及本課公文檔案整理。 工程資料彙整。 |
處理業務:
一、申請事項:
處理程序及方式:請民眾自行至網頁「申辦須知與表單」中下載申請表單,如使用分區、路權申請表......等。依各申請案屬性俟本所核定後,通知申請人領取。
※使用分區申請須依「新竹縣北埔鄉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收費作業辦法」規定繳交經辦費用。
二、路燈報修:
處理程序及方式:申請人利用路燈號碼編排之語音電話、QRCode、本所官方網頁或通報村辦公處等方式查報,並說明損壞狀況及路燈編號。
※本所接獲通知後即派由承攬廠商予以修復。
三、公共設施損壞查報:
處理程序及方式:請申請人先向案件所在地之村辦公處反映,填具相關查報資料,本課接獲並研議辦理後回復村辦公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