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長
對外代表本鄉,綜理鄉政
秘書
公所幕僚長,承鄉長之命,綜理鄉政
人事室
處理業務:
掌理人事業務事項:
一、組織編制:
辦理組織編制、職務歸系等。
二、任免遷調:
辦理公務人員任免遷調、考試分發、銓審、動態登記案件等。
三、訓練進修:
辦理公務人員各項訓練之計畫、薦送及在職進修事項。
四、差勤管理:
辦理公務人員差假管理、出國案件等。
五、考績獎懲:
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獎懲,考績作業等。
六、待遇福利:
辦理待遇事項、生活津貼請領、員工聯誼、慶生會等文康活動。
七、退休撫卹:
辦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事項及退休人員照護。
八、人事資訊系統建置管理。
主計室
處理業務:
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
一、籌編年度總預算案及辦理年度預算的分配:
1.衡量財源並依照預算法及各縣市總預算編製要點籌編年度總預算案,並如期完成法定程序。
2.配合計畫實施進度辦理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並嚴格執行。
二、籌編年度追加減預算案:
衡量本身財源與業務需要,編製年度追加減預算案。依規定送代表會審議。
三、依限完成年度總決算:
年度終了依預、決算之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總決算,於每年四月底前編竣,並送代表會審議,通過後送縣政府及審計室備查。
四、收支案件的審核及處理:
對預算內容各項歲入歲出,依規定程序辦理審核。
五、保持正確及完整之會計記錄:
根據合法之原始憑證,造具記帳憑證,根據合法之記帳憑證記入適當帳簿,並保管帳簿備查。
六、編製會計報告及各項表報:
1.平時依據台灣省各縣市鄉鎮總會計制度,根據鄉公庫日報表及出納庫款支付日報表暨收支憑證辦理會計,按月產生會計月報送縣政府及審計室查核。
2.依據帳簿按月、季、半年、年製作各種報表,送縣政府及審計機關查核。
3.按季編製績效報告,送審計機關核備,並提拱鄉長施政之參考。
七、加強內部審核:
1.依據行政院頒「內部審核處理準則」、及「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審核收支原始憑證使各項收支均依規支用。
2.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本所採購之監標及監驗工作,使各項採購程序,均依法執行。
3.定期清理預付款項,以免久懸帳上。
八、執行限時付款:
切實依院頒「公款支付時限及處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公款支付事項。
九、處理審計機關審核通知之彙總聲復:
1.按月遞送會報告至審計機關查核並解除財務責任。
2.審計機關年度財務收支案件及傳案。
財政課
處理業務:
契稅申報:
◎應備書表及證件:
一、契稅申報書二份
二、公定契约書一份(貼千分之一印花稅票)或法院判決證明書。
三、買賣雙方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印本一份。
四、建物所有權狀影印本。(未辦保存登記者附稅籍證明)。
◎處理時限:五天
◎備註:凡房屋買責、承典、交換、贈與及分割契稅成立之日起或因佔有而依法申請為所有人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契稅。
農業課
處理業務:
一、農業機械使用證:
◎應備書表及證件:
1、戶口名簿。
2、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3、農機有關證明文件(收據、發票、出廠證明)。
4、農民所持有定置型農機使用地點,與戶籍所在不同時,應提出使用地點之証明如土地所有權狀影印本。
5、申請書一式三份。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二、農業機械行駛使用證明:
◎應備書表及證件: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農機有關證明文件(收據、發票、出廠證明)。
3、申請書一式三份。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三、農機使用證換證申請表:
◎應備書表及證件:
1、原使用證。
2、私章。
3、身分證。
4、申請書一式三份。
四、農機用油免營業稅憑單申請書:
◎應備書表及證件:
1、身分證。
2、私章。
3、農機出廠證明。
4、申請書一式三份。
五、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
◎應備書表及證件:
1、土地所有權狀。
2、私章。
3、身分證。
4、農會信用部帳號。
六、水旱田利用調整計劃
◎應備書表及證件:
1、申請書一式三份。
2、土地所有權影本一份。
3、攜帶私章、身分證。
4、農會存款帳號。
◎處理期限:四十天 (含會勘日)
七、豬瘟預防注射
◎應備書表及證件:申請登記。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備註:豬瘟、豬日本腦炎、豬假性狂犬病。
※瘟情處理:隨到隨辦。
八、森林登記証申請:
◎應備書表及證件:
1、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近一個月內)
2、私章。
3、身分證。
4、森林登記申請書及經營計畫書。
九、林木採運許可証申請:
◎應備書表及證件:
1、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近一個月內)
2、森林登記証正本。
3、私章。
4、林產物採運申請書、伐採跡地造林計畫書。
5、森林林產物伐採道路及水土保持計畫切結書。
十、獎勵輔導造林申請:
◎應備書表及證件:
1、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近一個月內)
2、私章。
3、身分證。
4、申請書。
建設課
處理業務:
一、申請事項:
處理程序及方式:請民眾自行至網頁「申辦須知與表單」中下載申請表單,如使用分區、路權申請表......等。依各申請案屬性俟本所核定後,通知申請人領取。
※使用分區申請須依「新竹縣北埔鄉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收費作業辦法」規定繳交經辦費用。
二、路燈報修:
處理程序及方式:申請人利用路燈號碼編排之語音電話、QRCode、本所官方網頁或通報村辦公處等方式查報,並說明損壞狀況及路燈編號。
※本所接獲通知後即派由承攬廠商予以修復。
三、公共設施損壞查報:
處理程序及方式:請申請人先向案件所在地之村辦公處反映,填具相關查報資料,本課接獲並研議辦理後回復村辦公處。
社會課
民政課
圖書館
圖書館簡介:
本館舊館位於北埔鄉秀巒山腰,因配合全鄉整體空間規畫,於九十三年十月搬至現址大樓四、五樓,一、二樓為衛生所,三樓為老人文康活動中心。新館九十三年十月一日起開館啟用,四、五樓面積各為142坪。民國92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核定補助貳佰萬元執行本圖書館空間及營運改善計畫。 四樓為開架書庫、鄉土文獻區、兒童閱讀區、藝文走廊、採編室。 五樓為自修區、視聽研習室。
◎服務項目:
- 圖書借閱、新竹縣13鄉鎮圖書館通借通還。
- 借書證申辦、參考諮詢、網路資源檢所服務。
- 每兩週上一批新書。接受現場紙本及線上好書推薦、推廣閱讀。
- 108年底館藏37543冊,訂有報紙5種,期刊雜誌約31種。
- 五樓自修室備有40個座位,現場登記後即可使用。
◎開放時間:每週二至週日08:00-17:00(中午除自修室外,休息1小時)
◎休館時間:週一及國定假日。
◎館藏書量:37,543冊。
◎館藏特色:客家文化、鄉土產業資料。
◎社群網站 fb
◎新竹縣公共圖書館館藏查詢入口http://203.71.213.54/webpacIndex.jsp
幼兒園
處理業務:
掌理鄉內幼兒托育工作:
◎收托條件:
1.收托年滿三足歲~六足歲幼兒。
2.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境清寒及發展遲緩之兒童優先收托。
3.招收總人數:30名。
4.收托時間:星期一 ~ 星期五07:30~15:30。
5.本所未備有交通車,幼兒需家長自行接送。
市場
清潔隊
處理業務:
1.家戶垃圾之清運及處理。
2.資源回收物清運及回收務處。
3.市街道路環境清潔維護。
4.鄉內髒亂點查報、清除及路容維護。
5.清潔車輛之檢查、修理及養護。
6.違規廣告物拆除。
7.受理大型家具申請及清運。
8.登革熱病媒蚊防治。
9.非自來水用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起徵、免徵、復徵、催收及移送強制執行。
10.綜理鄉鎮環保相關業務。